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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說明

身分 一般書 參考書(R) 教科書(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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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指定參考書(RR)
博碩士論文(DT)
教職員著作(RT)
視聽資料(綠標) 院線片(白標)
專任教師 30冊/30天(可續借) 2冊/3天 各2冊/30天 各5冊/7天 2冊(臨時/隔夜借閱) - 15冊/30天(可續借) 各2冊/3天

兼任教師

30冊/30天(可續借) 2冊/3天 各2冊/30天 各5冊/7天 2冊(臨時/隔夜借閱) - 5冊/15天 -
職員 30冊/30天(可續借) 2冊/3天 各2冊/30天 各5冊/7天 2冊(臨時/隔夜借閱) - 3冊/3天 各2冊/3天
博/碩士生 15冊/30天(可續借) 2冊/3天 各2冊/30天 各5冊/7天 2冊(臨時/隔夜借閱) - - -
大學部 10冊/21天(可續借) 2冊/3天 各2冊/21天 各5冊/7天 2冊(臨時/隔夜借閱) - - -
退休教職員 8冊/21天 - - - - - - -
校友/推廣教育班學員 6冊/21天 - - - - - - -
校外人士 4冊/21天 - - - - - - -
中部大學圖書館聯盟 3冊/21天 - - - - - - -
中區技專校院校際聯盟 5冊/21天 - - - - - - -
台大/南台 館際合作 5冊/21天 - - - - - - -
志工 5冊/30天 - - - - - - -

 


 ▋ 還書說明

讀者可將圖書資料於圖書館一樓流通櫃台歸還,另於入口左側牆面設有還書口,提供讀者於非上班時間還書。讀者擲入還書箱之書,其歸還日期以次一開館日認定。

 

 ▋ 圖書續借

讀者可自行於線上辦理續借,或以電話向圖書館辦理續借,或親自到館辦理,每冊(件)限續借1次,每冊(件)圖書資料以最長借期為限,並自續借當日起計算新到期日。

續借限制︰

  1. 續借所要續借圖書已逾期。
  2. 所要續借之書已有他人預約。
  3. 讀者因罰款未繳清已被凍結停借。

 

 ▋ 逾期罰則

借閱圖書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除停止其借閱權,並課以逾期滯還金,待歸還圖書資料及繳清滯還金後,即恢復借閱權利。

逾期以實際開館日計算,如遇例假日、國定假日、本館閉館日者不予計算。

一、一般圖書資料 (含視聽CD、DVD)

  1. 滯還金:每冊(件)每逾 1 日新台幣 5 元,採累計制。
  2. 逾期日數之計算以到期日 (以本館電腦紀錄為準) 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以「日」為單位,不滿 1 日以 1 日計。
  3. 凡逾期 2 日內歸還圖書者,不課滯還金;惟逾期超過 2 日之圖書資料,則自第 1 日(即到期日之次日)起計算滯還金額,採累計制,以不超過圖書資料之定價為原則。

二、臨時借閱之圖書資料

  1. 滯還金:每冊(件)每逾 1 小時新台幣 50 元,採累計制。
  2. 僅可借 2 小時,凡逾期 2 小時內歸還圖書者,不課滯還金。

三、隔夜借閱之圖書資料

  1. 滯還金:每冊(件)每逾 1 小時新台幣 5 元,採累計制。
  2. 閉館前 1 小時半辦理借閱,隔日上午9點30分前歸還。

 

 ▋ 遺失賠償

讀者借(調)閱之圖書資料遺失、毀損時,請立即至該書圖書館辦理賠償手續,並於到期日後30個工作天內完成賠償手續,否則除賠償該書外,另須加計逾期滯還金。

賠書處理方式︰

  1. 購買版本相同或經圖書館同意之新書賠償或科以原書市價三倍之罰金。
  2. 賠償之圖書如市面無法購得,則按書籍市價五倍賠償。
  3. 若整部圖書中遺失或污損一冊以上者,以整部賠償計價。
  4. 圖書附件遺失以賠償原附件為原則,否則按整本書遺失之規定處理。
  5. 讀者不論是購以原圖書資料或以現金方式賠償,均須經該圖書分館(室)處理人員核可及計算。讀者繳清賠書相關費用(未於到期日起30個工作天內完成賠書手續者,另須加計逾期滯還金)後,才算完成賠償手續。